京華時報訊(記者孫思婭)劉某因病去世後,其妻子鄭某、兒子及父母繼承了他的遺產。不久後,鄭某的好友王某拿著兩張借條找上門來,稱劉某向她借了35萬元治病。對此,鄭某承認借錢的事,但劉某的兒子和父母並不認可,他們認為這是鄭某與王某串通的虛假債務。昨天上午,此案在市一中院二審開庭。
  王某訴稱,劉某生前和妻子於2010年向她借款25萬用於治病,2011年又借款10萬元。作為鄭某的老同學,自己慷慨解囊。2011年5月,劉某因病去世,但35萬元的欠款至今未還。因此,她將劉某的妻子、兒子及父母告上法庭。
  鄭某認可王某的說法,但同為被告的劉某兒子(劉某妻子的繼子)、父母則否認這筆債務。他們表示,劉某家境殷實,完全有能力支付醫療費。此外,三人還對借條的真假提出懷疑,認為是鄭某與王某串通虛假訴訟。
  一審判決認可了借條
  真實性,判決劉某妻子於判決生效後30日內給付王某欠款35萬元;其他3名被告在繼承劉某遺產範圍內承擔連帶給付責任。宣判後,劉某的兒子及父母上訴。
  昨天的庭審上,鄭某表示:“丈夫病危時,他們家人不管不顧,連幾百元都不願借給我,我只好找同學借。”劉某的兒子及父母不認可借款,認為其中存在諸多疑點。劉某父母稱,兒子生前是公司總經理,收入足夠支付醫療費。另外,兒子朋友多、人緣好,即使治病缺錢也會向身邊的朋友借,沒有必要向妻子的朋友借錢。
  此後,劉家人對借條的真實性提出質疑。律師稱,兩張借條上只有鄭某簽字,而沒有劉某的,應認定為鄭某的個人借款,不是夫妻共同借款。此外,劉某有一份公證遺囑,對家中的財產分配做了安排,其中沒有涉及到任何債務問題,而且立遺囑時,劉妻也沒提到這筆債務。
  此案未當庭宣判。  (原標題:男子去世引發“35萬借款謎案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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